欢迎您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工作,我们将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的志愿服务具有意义和发展性。 作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志愿者的一员,您需要同意以下条例: 1. 确保本着服务患者的目的提供免费服务; 2. 确保对工作尽职尽责; 3. 确保保密信息(包括病人资料、健康信息、个人信息以及医院的私密资料),在未经医务人员和医务社会工作部人员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在医院外和任何情况下被提及、复印及外流; 4. 遵守医院和医务社会工作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确定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地点,如有变动请提前通知医院社会工作部以便安排候补人员; 6. 确保每个月最低2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 7. 不得以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8. 在服务中,一旦发现有志愿者违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志愿者条例,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考虑取消志愿者的服务资格。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务社工部 二○○九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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