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一般在怀孕24-28周去医院进行糖尿病筛查,但是具有以下情况的孕妇应尽早筛查:肥胖、多囊卵巢综合症、巨大儿分娩史、糖尿病家族史、无明显原因的多次流产史、早孕期空腹尿糖阳性、胎儿畸形史、死胎史和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