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满足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需求,信息中心拟对以下信息系统进行院内招标、谈判采购,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数量如下表,招标文件见附件:

二、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据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软件项目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5、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
6、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8、投标人必须提供已有同类产品的用户名单及业绩。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我院自行组织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就上述项目提交投标,请投标公司于开标前将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交给医院联系人进行资质审核。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报名地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门诊楼三层信息中心,联系方式:88325332 周老师
四、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所有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技术方案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文件胶装一正六副共七份。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8:30(北京时间)。需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盖章扫描电子版。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开标地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二层第9会议室
5.联系人:周老师 88325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