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现就我院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机构进行院内谈判,服务期一年,需确保项目报告提交后30个工作日内获得环保部门发放的环评批复文件。
对投标公司相应文件有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核与辐射项目)资质;
4.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企业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5个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业绩一览表,并附相关合同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经营状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情况: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严重责令改正、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经历;
7. 近三年(2015年1月-2017年12月)环境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一览表;
实施方案应包含:
(1)价格及评价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在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时间内如期完成;
(2)质量保证措施,须保证本招标项目达到本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
(3)服务措施和方案;
(4)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需胶封。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5日15: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二层第十五会议室
联系人:郭凤霞8832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