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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制度

[ 2021-05-07 02:36 ]

一、医院设立意见箱,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二、定期向病发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三、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四、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一)上岗人员佩戴胸卡。

(二)公开张贴卫生局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三)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四)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五)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六)公开检查项目的标准。

(七)公开张贴致病人及家属的公开信,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的有关规定。

 

地   址: 医院地址(西直门院区):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11号
邮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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