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纪委、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在医院党委、行政及医学部纪委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规定的执行情况;
2. 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医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 做好党员及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工作;
4.发挥监察职能作用,依法对医院任命的各个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依法任命的各类医教研人员等进行监察,督促医院有关部门完善制度建设;
5. 受理举报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来信来访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
6. 加强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
7. 认真完成医院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