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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守法意识 防范医疗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京文来我院做普法专题讲座

[ 2014-12-23 08:39 ]

 

 

2009年5月11日下午,我院在科教楼三层多功能厅组织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场专题报告会。有幸邀请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京文就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商业贿赂与职务犯罪有关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这次活动是我院举办的2009年干部培训第6期讲座,院领导王杉院长、陈红书记、毛汛副院长、魏来副院长、党委赵越副书记、陈红松副书记等、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行政职能处室科级以上干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团委书记、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以及财务处、总务处、设备处、基建处、图书馆、药剂科、科研处等重点科室近200人聆听了讲座。此次讲座由纪委书记朱继业主持。

张京文同志现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他长期工作在检察工作一线,具有较丰富的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带领反贪、反渎部门查办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承办的案件多次入评北京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优质案。他所在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反贪局、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他本人被评为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全国模范检察官,并入选2007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张京文副检察长以《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与职务犯罪的实证分析》为题作了报告。他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大家讲解了与医疗行业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相关知识,并介绍了北京市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以来的有关情况。

首先,张副检察长结合《意见》对商业贿赂案件的八种罪名和犯罪主体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尤其在犯罪主体方面,结合《宪法》、《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界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明确了国有医院的医生开处方收回扣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除此之外,张副检察长还对贿赂的范围、商业贿赂与正当馈赠的具体认定及单位犯罪等问题做了简明的介绍。

其次,张副检察长向大家介绍了北京市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情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一些经营者为了占领市场或获取高额利润甚至是非法利润,不惜铤而走险,采取商业贿赂的办法促成交易的实现,使得商业贿赂在我国滋生蔓延开来。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国于2006年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尤其在医药卫生领域,查办了大量的不法厂家和中介。张副检察长引用经典案例和大量数据证明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严重性,并深刻揭示了此类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与根源。

最后,张副检察长强调,医疗卫生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也是社会最为关注的。他提醒医院领导应提高对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并加强风险意识,在医院的发展过程中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同时,他强调了强化和落实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管理公开化是预防商业贿赂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此次讲座意义重大,内涵深刻,对大家具有极大的教育与警示意义。张京文副检察长的言语条理清晰、简明扼要,使大家在短短一个多小时里对商业贿赂法律知识及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令大家受益匪浅。

(文/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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